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我校201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7点击量:

关于我校201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五一劳动节”休假3天(429日—51日)。其中:429日(星期一)补休427日(星期六)的公休;430日(星期二)补休428日(星期日)的公休;51(星期三)为法定假日,放假1天。427日(星期六)、4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具体课程调整见下表:

427

(星期六)

428

(星期日)

429

(星期一)

430

(星期二)

51

(星期三)

上原安排在429日(星期一)的课程

上原安排在430日(星期二)的课程

上原安排在427日(星期六)的课程

上原安排在428日(星期日)的课程

放 假

二、值班安排

请全校各单位安排好51日(星期三)的工作值班,值班地点在各单位办公室。学工系统值班由学生处安排。放假期间图书馆开放,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提供服务,具体开放时间由图书馆安排。长安校区校务楼、雁塔校区办公楼、各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和家属区的安全值班由后勤第一集团和物业公司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

1.各单位工作值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值班电话

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85310007,长安校区校务楼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85310005

公安处报警电话:85310110(长安校区),85308110(雁塔校区)

3.乘车安排

按后勤第一集团通勤车服务中心的安排执行。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劳动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

2.公安处要做好安全检查和防火防盗工作,安排部署好两校区24小时值班,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值班的部署和检查,保证值班电话畅通。

3.放假前,学生处、研究生院和各学院、教学部要在学生中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加强对H7N9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学生注意外出安全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使用违章电器,避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党委宣传部和网络信息中心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确保校园网的安全。

5.后勤管理处要督促后勤第一集团、第二集团做好放假期间通勤车、水、电以及餐饮供应和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6.校医院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师生就医方便。

7.请各有关单位在427 (星期六)1730时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和带班领导名单电子版通过教育行政网络办公系统“资料报送”版块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公安处各1份,不再报送纸质版(学校办公室接收人:杨柳青,公安处接收人:李利)。

祝全校师生员工节日快乐,万事如意!

 

                              

                                                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