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优秀”“园丁”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
根据研究生部《关于评选2013年“园丁奖助学金”(后简称“园丁”)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后简称“优秀”)的通知》精神,学院将“优秀”“园丁”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
顾问:贾二强、丁虹
组长:何志龙
成员:何志龙、杜海斌、黄梅、柴永昌
二、时间安排
1、5月20、21日学生个人准备材料、提交申请;
2、5月22日、23日各班评选小组对提交的“园丁”“优秀”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选,并将评选推荐结果在班内进行公示。5月24日上午将推荐结果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工组。
3、5月24日学院对各班评选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园丁”助学金等次。
4、5月25、26日学院对“园丁”“优秀”奖助学金的推荐结果进行汇总并公示;
5、5月27日上报学院推荐名单及评选材料。
三、评选办法
1、“园丁”和“优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严格按照研究生院“关于评选2013年园丁奖助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规定进行。
2、“园丁”和“优秀”名额按比例分配到班。在个人提交申请后,由班级评选小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3、“园丁”推荐人选确定后,由学院统筹确定获助等次。
三、几点要求
1、各班成立评选小组:评选小组除班委成员以外须有普通学生1-3名。班级评选小组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园丁助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2、班级推荐的“园丁助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不能重复。
3、学生个人提交材料: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成绩单、科研成果复印件、个人家庭经济情况说明(申请“园丁”者提交)等材料。
4、各班评选小组在评选结束后要撰写并提交《“园丁”、“优秀”奖助学金评选说明》。“说明”内容包括:申请者人数,评选标准(或评选依据)、评选过程、评选结果、评选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等。
5、申请奖助学金同学务必于5月21日前将个人材料交到班级评选小组,过期不候。
6、各班上报材料:推荐获奖助者的申报材料,评选说明书,“园丁”、“优秀”汇总表(纸质)。
附件:
1、“园丁”各班名额分配FileUp/Files/2013yuandingminge(1).xls
2、“优秀”各班名额分配FileUp/Files/2013youxiu.xls
beat365手机版在线登录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