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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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安校区废旧自行车进行清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8点击量:

长安校区内大量废旧自行车长期占用停放空间,严重影响师生停放自行车和校园环境。为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创建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学校公安处、后勤第一集团长安校区社区服务中心将组成联合清理小组,对校内废旧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废旧无主自行车认定原则:车身部件残缺、车体生锈、严重积灰的自行车将视为废旧无主自行车。

二、时间安排:

1、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11日为自行认领期。在此期间,清理小组将废旧无主自行车集中存放,并进行标记、拍照和清点数量,如有被误收的自行车,请车主及时认领。

2712日开始集中清理。

三、清理办法:

1、通知发布后,公安处对图书馆、溢香楼、阳光苑、各教学楼周边、宿舍区D区西侧、北大门内的废旧自行车在各存车点就近集中摆放;长安校区社区服务中心对各宿舍区内废旧自行车在各区内集中摆放。

2、自行车所有人在认领期内凭个人有效证件、购车发票、自行车钥匙到公安处、长安校区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认领。

3、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废旧自行车将视为无主车辆统一处理。

以上通知请相互转告,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认领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公 安 处

后勤第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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