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于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对“园丁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园丁”)、“优秀研究生”等2个奖项的评选要求作了具体说明。根据文件要求和精神,学院现将2个奖项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工作委员会
顾问:何志龙、丁虹
组长:李秉忠
成员:李秉忠、杜海斌、齐耐心、柴永昌
二、具体安排
1、“园丁”和“优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严格按照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2、“园丁”名额按比例分配到班(见附件1)。在个人提交申请后,由班级评选小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和获奖次序,学院评选委员会根据各班推荐情况以及学生本人材料统筹确定获助等次。
3、“优秀”名额按比例分配到班(见附件2)。在个人提交申请后,由班级评选小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学院评选工作委员会对各班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4、时间安排:学生本人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于4月18日截止,各班于4月24日之前向学院提交“园丁”的推荐材料。学院评选委员会在审核各班评推荐材料的基础上确定获奖名单及等次,评选结果公示三天。
三、几点要求
1、各班成立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成员除班委成员以外须有普通学生1-3名。班级评选小组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各奖项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2、2012级和2013级各班评选推荐的“园丁助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助人选不能重复出现。
3、学生个人提交材料:《申请表》(注:《申请表》“科研成果栏”发表论文填写规范:作者者.文献题名.刊名,年(期):起止页码.)、《成绩单》、科研成果复印件、个人家庭经济情况说明(注:申请“园丁”者提交)等材料。
4、各班评选小组在评选结束后要撰写并提交《××班“园丁”、“优秀”评选说明》。“说明”内容包括:各奖项申请者人数,评选标准(或评选依据)、评选过程、评选结果、评选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等。
5、各班上报材料:推荐获奖助者的申报材料,评选说明书,各奖项评选汇总表(见学校通知附件)。
附件:
1、“园丁”各班名额分配表FileUp/Files/2014yuandingminge.xls
2、“优秀”各班名额分配表FileUp/Files/2014youxiuminge.xls
3、学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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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