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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

发布时间:2014-06-05点击量: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岗位、尽心履职,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的工作安排,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一)省级先进评选名额和范围

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给我校分配的评优推荐名额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委各部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等额推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时,最多只能从本单位推荐1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二)校级先进评选名额和范围

1. 校级先进评选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全校评选3个先进分党委(党总支)、2个先进党校分校、20个先进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教职工党员按正式党员总数的5%评选;学生党员按正式党员总数的0.5%评选。

(3)优秀党支部书记:全校评选20名优秀党支部书记。

(4)优秀党务工作者:全校评选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2.校级先进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我校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党校分校和党支部(含直属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退休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

(3)优秀党支部书记:我校各党支部(含直属党支部)书记。

(4)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总支秘书和党委各部门干部。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分党委(党总支)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政,整体素质高,创新意识强。坚决贯彻执行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思想政治工作坚强有力,能够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进行,有力推动了本单位事业发展。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切实抓好所辖党支部建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好,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按时足额上交党费。

2.先进党校分校

制订了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率较高,培训内容全面,培训形式多样,培训效果好,党组织发展的后备力量优良、充足。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跟踪服务机制、动态管理机制。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坚持标准,程序严格。党课教学活动认真,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坚持为党校上课。每期培训班都有专人负责,课堂纪律好,组织考试认真严密,通过率较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档案齐全。

3.先进党支部

支部班子成员作风扎实,整体素质高。根据新形势和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措施得力。自觉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决议决定,团结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组织生活按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效果良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有序,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认真细致。认真听取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

4.优秀共产党员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工作能力强,在教学科研、教书育人、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带头服务群众,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正气,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先进性得到党员群众的公认。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决策,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各方面表现优秀,群众威信高。

5.优秀党支部书记

担任支部书记两年以上,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热爱支部工作,积极探索做好支部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支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与单位中心工作,带领支部党员勇挑重担,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单位工作顺利开展,受到党员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6.优秀党务工作者

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成绩显著;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个人的评选办法和程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所辖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委员会或支部书记会议,或由党委各部门召集班子会议,在全校范围内提名推荐初步人选。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党委各部门联评,报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高教工委审批。若被推荐对象为所辖的基层党组织或个人,须附事迹材料和相应审批表。

2.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个人的评选办法和程序

以党支部为单位酝酿推荐,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委员会或支部书记会议对各支部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研究集中。上报时,优秀共产党员等额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校分校、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每项只能推荐1个(人)。党委各部门可在本单位内推荐提名1名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党委各部门联评,经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后校内公示。

四、有关要求

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是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真正把理想信念坚定,业绩突出,师生公认,能够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时应适当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人员倾斜。

要认真做好有关材料的填报工作。上报推荐名单时同时提交先进事迹材料和相关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采取写实的方法,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优秀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用A4纸打印。先进事迹材料和相关表格一式两份,于6月12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zzb@snnu.edu.cn(邮件主题标注单位、评优名单字样)。


 

 

   附件:附件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省级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审批表.rar

          附件3-校级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审批表.zip


 

  

 

                      中共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委员会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