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与各院(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将对全校开学第一周的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师、学生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旷教、旷课情况;
2.教室使用情况以及卫生状况;
3.教学场地、教学设施及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等。
二、检查人员安排
长安校区:
组 长:李贵安
副组长:刘先锋 曲洪刚 祁斌业
文渊楼一段五层 罗新兵 柯西钢 杜海斌 崔 创 雷宏振 王香鸽
文渊楼一段六层 胡道道 刘姬娜 蒋毓新 王启明 滕金国
文渊楼三段四层 李保新 李 斐 刘洪超 焦维军 孙 凡
文渊楼四段 田 颖 李永放 杨兴斌 马正平 夏明亮
科技信息楼四层 刘少锋 杨 静 许加彪 刘侍刚 王恒超
舞蹈室及画室 康喜来 王拥军 李德山 吕亚虎 耿晓丹
文津楼 李金钢 裘国永 朱海蓉 袁 冰 张亚泽 李正德
雁塔校区:
组 长:刘建军
副组长:石洛祥 石 云 惠 刚 芮国星
教学八楼 郑生忠 薛金强 吴 媛 屈 桃 何 宁 董 涛
教学四楼 李录志 拜根兴 张 旻 贾文红 肖 娜
教学九楼、田楼 周宝石 田 兵 龙宝新 吴殿华 白 洁 秦金香
三、检查时间和要求
1.检查时间:9月1日(星期一)、9月2日(星期二)、9月4日(星期四)
2.具体要求:
①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同志按时到达检查地点参加检查;
② 每组第一人为本组负责人和召集人,每组最后一人同时兼记录员,请每位检查人员务必于每个检查日上午7:50、11:40前分别到所检查的教学楼门口(或楼层门口)集中,并认真检查。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向雁塔校区教务科(联系电话:85308837)请假,否则,将予以通报批评;
③ 请每组的最后一位同志在检查结束后,立即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至教务处 (长安校区报至教务处教务科,雁塔校区报至雁塔校区教务科),以便我们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教务处 学生处 团委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